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备受社会关注。
“个税起征点要上调到5000元,赶紧算算咱能减多少税。”消息一出,大家不约而同想到了这一点。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这次是第七次修订。以往修订的内容,主要是提高起征点和调整税率,所以只要知道一个人每月收入是多少,适合哪档税率,分分钟就能算出要缴的个税。
可是,这次改革与以往有很大不同。不仅要提高起征点、调整税率,还要设专项扣除……也就是说,今后缴个税多少,不仅要算收入也要算支出,是一个“综合征收”的概念。这样一来,就算咱俩收入一样多,但缴的税可能也不一样,减下来的税能买几个“鸡腿”,真的是因人而异。
不过,具体计算可能比以前要复杂些,但这个宗旨是不变的:改革总体上将使纳税人税负普遍下降,人民群众享受改革红利!
此次个税修法,既坚持了个税改革的大方向,又契合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麻辣姐采访有关部门和专家,给大家仔细分析分析改革的四大亮点。
亮点一: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月,免征人群扩大
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今年两会上热议的话题。不少代表委员建议,近年来我国出台了许多针对企业的减税降费举措,居民个人的税收负担也要减轻,应该提高个税起征点。
这次修法草案,将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月,相当于6万元/年。这意味着,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人,都不用缴纳个税。这个力度不算小,因为除了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很多地区的居民年平均工资都在6万元以下,免征个税的群体是比较大的。
如果说3500元起征点,是对低收入人群免征个税的话,那么5000元的起征点,则是把较低收入人群也纳入了免征范围,个税负担降为零。“这一标准总体上是适当的,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
亮点二:扩大中低档税率覆盖面,中等收入人群受益多
分析完免征人群,咱再说说缴税人群。
中等收入群体肯定是要缴税的。但中等收入群体的标准是什么,目前并没一个权威的界定。麻辣姐粗略估算一下,月收入万八千元,甚至两三万元的,差不多都算是中等收入群体。
总体上看,这部分人年纪不是很轻,工作也有些年头了,基本上是处于“上有老下有小、中间有房贷”的情况。这些人挣得虽然不少,但花钱的地方更多,支出压力大。 所以,给中等收入群体减税,亦在情理之中。
“我并不是太看起征点,关键还是后面税率的档次。适用的税率如果从20%降到10%,那等于税负下降了一半,这个力度比提高起征点要大多了。”麻辣姐的一位白领朋友说。
这次改革,提高起征点只是减税的一个方面,对中等收入群体来说,调整税率可能减税的力度更大。
我国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实行的是从3%到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很多人好奇:收入多高的人,才能按45%最高档税率缴税?从下面这张税率表可以看出,在刨掉五险一金、扣除3500元的免征额之后,月收入仍超过8万元的部分,按45%缴税。麻辣姐掐指一算,这个人的年薪怎么着也超过百万元了。
也就是说,7档税率中的高端税率,基本上与中等收入人群不挨边,前几档中低税率关系最密切。
根据此次改革方案,税率结构优化调整的重点就是这前几档。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
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啥意思?就是原来起征点往上1500元,是按3%税率缴税的;改革后起征点往上的3000元部分,都按3%征税。换算成月收入,就是月收入5000元以上至8000元的,都可以按最低税率缴税。
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这个“大幅”到底有多大?说出来也是特别令人惊喜:就是原来按20%税率缴税的人,改革后统统按10%征收!还有一部分原来按25%缴税的人,也将按10%征税。
专家们早就说了,个税改革不要老盯着起征点,税率下浮一档能省多少税,您现在明白了吧?
亮点三:设立专项附加扣除,教育、医疗、贷款利息支出可减税
5000元的起征点,是一个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人人有份;还有,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原来是免征个税的此次继续执行。除此之外,这次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都可以减税。也就是说,如果你平时有这些支出,那么就可以在收入里扣除这些费用,剩下的收入才缴个税。七扣八扣之后,说不定你适用的税率又可以下浮一档呢!
“此次个税改革,是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一次根本性改革。它最大的突破,是在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全国政协常委、财税专家张连起认为,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
至此,中等收入群体可享的减税基本上有三重:提高起征点,扩大低税率覆盖面,专项附加扣除。
此次修法还有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将4项劳动性所得实行按年综合征税。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征税办法。此次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并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
比如,有的人收入来源多,除了薪金所得还有其他劳务报酬,加起来每月收入可能会比工资多很多。分开征税可能会出现收入多的人少交税,收入少的多交税的情况。此次改革将这4项劳动所得综合计算,税率统一,消除了收入渠道不同带来的征税差异,更好地体现了公平。
亮点四:增加反避税条款,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个人所得税是目前我国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个税收入11966亿元,突破一万亿元大关。今年前5个月,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6891亿元,同比增长20.6%。
但是,有些个人运用各种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有的企业高管只拿几百元甚至一元工资,然后把个人和家庭开销算在了企业的费用上,以此避缴个税。
为了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此次草案参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反避税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草案增加了反避税条款,防止个人运用各种手段逃避个税,非常必要。此次个税修正,是一次重大的突破也是一次革命,解决了过去很多年想解决却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个税改革的核心理念是追求公平,此次个税修法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原则,致力于解决社会的主要矛盾,更好的保护人民的权利和国家利益。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