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8〕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运用税收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现就贯彻落实脱贫攻坚税收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运用好税收政策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推动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党的十九大提出将精准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肩负重要职责。
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定“两个维护”、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把充分运用好税收政策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财政系统一项重大工作任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二、广泛动员宣传,认真落实支持脱贫攻坚各项税收政策
支持脱贫攻坚税收政策内容丰富,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和其他税种。既有鼓励扶贫捐赠、支持金融扶贫、促进贫困地区发展、扶持贫困群众就业创业等针对性强的税收政策,又有促进“三农”发展、推动普惠金融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等普适性的税收政策(见附件)。
各级财政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机关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媒介渠道,加强对支持脱贫攻坚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讲解。加强对财政干部和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帮助其熟悉政策内容,加强与税务部门衔接,努力提高帮助贫困地区群众和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打赢脱贫攻坚战,各地面临的情况千差万别。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跟踪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税收政策执行效果,收集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意见建议。要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情况,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积极研究拟订针对性强的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和落实措施,提出管用好用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督查评估,确保税收政策切实发挥作用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坚决打通税收助力脱贫攻坚的“中梗阻”“最后一公里”,不折不扣落实好支持脱贫攻坚税收政策,确保贫困地区群众和企业切实享受到税收政策红利。要加强税收优惠政策评估,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力量或委托第三方等多种方式,对税收政策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的实施情况和激励效果进行深入分析评估,有关重大情况要报财政部。
财 政 部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