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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销售金融产品需注意哪些涉税事项
2019.10.24

目前,虽然互联网金融企业逐渐成为90后等年轻一代投资的主阵地,但是传统商业银行仍为金融产品销售领域的主力军。银行销售金融产品,需要缴纳哪些税?又需要注意哪些税务问题呢?

一般来说,银行销售的金融产品主要包括基金、保险以及贵金属等三类产品。综合中国基金协会官网、中国建设银行官网等消息,记者发现,基金类产品按照期限结构主要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两大类。开放类基金主要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基金以及QDII基金;保险类产品范围较广,投资型保险、重大疾病险、终身寿险以及年金保险等;贵金属产品主要分为实物投资、带杠杆的电子盘交易投资以及银行类的纸黄金纸白银三类。

据专家介绍,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三种产品在业务所需资质方面有不同要求。其中,商业银行销售基金需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0号)第九条对商业银行申请基金代销业务在资本充足率、部门设置和业务流程等相关资格的规定;销售保险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79号)第八条规定的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应具备的拥有金融许可证、主业经营情况良好等六项条件;销售黄金需符合《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301号)《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文件对黄金交易地点、时间和方式等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吕明介绍,从本质上讲,银行销售的基金类、保险类产品是一种代理业务,即代理销售。银行与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合作,代销基金和保险产品,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而银行销售的贵金属类产品一部分为代销产品,一部分为自营产品。吕明提醒,对于自营和代销这两种销售模式,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但具体适用税目和收入确认方式不同。

在代销模式下,银行取得的手续费,需按照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手续费收入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以下简称875号文件)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的,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在自营模式下,银行销售贵金属属于货物销售行为,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企业所得税方面,银行应根据875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在同时满足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等4个条件时,确认销售贵金属收入的实现。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需关注代销合同的签订事宜。北京智方圆税务咨询有限公司总裁王冬生提醒,一定要按照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和税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判定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时计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避免因少缴税款或晚缴税款产生税务风险。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