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Vision->Information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12366热点问答来啦!
2022.01.14

近期12366热线接到不少纳税人咨询关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的问题,小编就特地整理了一波相关的热点问答,快来学习吧!

1.我报名参加了成人自学考试,考试通过后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享受扣除?

答:可以,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教育部门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具有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可以按规定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孩子本科毕业后准备考研究生期间,父母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答:不可以,您的孩子已经本科毕业,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符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3.纳税人的大病医疗支出必须是住院费用才可享受扣除吗?

答:不是的,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也就是说,大病医疗支出只需满足上述条件即可,不考察纳税人是否住院治疗。

4.纳税人是非独生子女,但是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

来源:上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