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对劳务接收方税后利润及税负的影响
(一)改革前,乙公司的税后利润及税负情况
改革前,乙公司的税负情况是:
支付400元运费,可以抵扣进项税28元,少缴增值税28元。所得税税前扣除为372元。
(二)改革后,乙公司的税后利润及税负情况
如果改征增值税,则其进项税是:400/(1+11%)*11%=39.64,在销项税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少交增值税11.64元(39.64-28),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为360.36元,与改革前比,少扣除11.64元,因此多缴所得税2.91元(11.64*25%),税后利润也相应增加8.73元。
所以,在含税价不变的情况下,改征增值税后,交通运输劳务接受方的税后利润是增加的,税负是下降的。
五、乙公司税后利润不变时,可以接受的涨价程度
假定价格上涨X元,乙公司的税后利润不变。在不考虑乙公司销售收入的情况下,乙公司税后利润不变,也就是说乙公司可以税前扣除的运费不变,即仍是372元。
(400+X)-(400+X)/(1+11%)*11%=372元
X=12.92
即运费上涨到412.92元时,乙公司的税后利润可以保持不变。
六、其他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税后利润及税负的影响
假定劳务提供方甲公司当月劳务费收入是1000元,相应的进项税是5元,当月缴纳的营业税是50元,其他可以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是145元。
劳务接受方乙公司劳务费支出是1000元,可以全部在所得税前扣除。
改征增值税后,甲公司适用的税率假定是6%。
(一) 改革前,甲公司的税后利润及税负情况
应纳税所得=1000-5-50-145=800
应纳所得税额=800*25%=200
税后利润=800-200=600
因为进项税和营业税可以在税前扣除,可以少缴所得税:
(5+50)*25%=13.75
总税额:55-13.75=41.25
税负率=41.25/1000=4.1%
(二)改革后,甲公司的税后利润及税负情况
假定含税劳务费仍是1000元,则甲公司
应纳增值税=1000/(1+6%)*6%-5=56.6-5=51.6
因进项税不得抵扣,营业税不再缴纳,多缴的所得税:
(5+50)*25%=13.75
因为营业收入下降,少缴所得税
【1000-1000/(1+6%)】*25%=14.15
税负率=(51.6+13.75-14.15)/1000=5.1%
应纳税所得额=1000/(1+6%)-145=798.4
应纳所得税=798.4*25%=199.6
税后利润=798.4-199.6=598.8
改革后,甲公司的税后利润下降1.2,税负增加1个百分点。
(三)甲公司如何维持税后利润不变
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甲公司可以通过涨价的方式,维持税后利润不变。假定应涨价X元。
不含税价=(1000+X)/(1+6%)
应纳税所得=(1000+X)/(1+6%)-145
应纳所得税=[(1000+X)/(1+6%)-145]*25%
税后利润=[(1000+X)/(1+6%)-145]*75%
[(1000+X)/(1+6%)-145]*75%=600
X=1.7
也就是说,甲公司涨价1.7,即可维持原税后利润不变。
(四)乙公司的税后利润及税负变化
改革前,乙公司支付的1000元劳务费可以在税前扣除,改革后,乙公司支付的1000中,包含进项税56.6,可以少缴增值税56.6,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也减少56.6,应纳税所得相应增加56.6,税后利润增加42.75。
那么乙公司承受涨价的程度是多大呢?也就是说,运费涨价多少,可以保持原税后利润水平呢?接受涨价的程度是指可以税前扣除的运费不变,即仍是1000元。
假定可以接受涨价X元
(1000+X)-(1000+X)/(1+6%)*6%=1000
X=60
劳务提供方可以基于接收方接受劳务涨价的程度,争取将上涨幅度高于先前计算的1.7,以分享税改给接收方带来的好处。
这个例子举的有点极端,一般情况下,如果适用税率是6%,劳务提供方和劳务接收方的负担都可能下降,税后利润都可能增加。之所以举这个极端的例子,是考虑到客户可能更关注税负增加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