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汇税务所事务所合伙人 王冬生 洪希娜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纳税人首先关心的问题,可能是自己的税负到底是增加了还是下降了。纳税人关心税负变化的原因,是关心税改对税后利润的影响,毕竟投资是为了获利。如果税负增加,利润下降,纳税人就可能进一步关心价格提高多少,才能保证税后利润不因改革而降低。提高价格,难免需要与劳务接受方讨价还价,这就需要明白税改对劳务接受方的影响。如果能将税改对接受方的有利影响算清楚,对赢得谈判,显然是有利的。因此,本文自劳务供需双方的角度,分析税负及税后利润的变化情况,并探讨价格如何调整才能使税后利润不因改革而减少。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后利润及税负变化分析,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交通运输业,二是其他服务业。之所以做这种区分,是因为增值税纳税人支付的运费可以抵扣,支付的其他服务费不能抵扣。这对服务提供方、接受方的影响是不同的。
本文只是提供一个分析方法,具体影响还需根据改革的实际措施和客户的具体情况。
一、如何比较税后利润及税负的变化
税后利润的变化显而易见。但是比较改革对税负的影响,应综合考虑营业税、增值税及因税前扣除和营业收入变化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在改征增值税前,营业税纳税人负担的流转税包括:因购进货物而承担的进项税,如交通运输企业购进运输工具、燃料而负担的增值税,直接缴纳的营业税,还应考虑因进项税计入成本,营业税在税前扣除而少缴的企业所得税。
改征增值税后,纳税人负担的流转税只是增值税,但是税改对税负的影响不能简单比较营业税额和增值税额的大小,还应考虑进项税不再抵扣,营业税被取消等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劳务接受方负担的流转税,如果支付的是运费,则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允许扣除的进项税,相当于支付了部分进项税。如果支付的是其他劳务费,则含有提供方应缴纳的营业税,这部分营业税作为接受劳务支出的组成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税改后,劳务接受方支付的运费需要重新计算进项税,其他劳务费也可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相应减少,税后利润会相应增加。
目前的营业税是价内税,改征增值税后将变为价外税。为保持可比性,我们假定在目前价内税不变的情况下,分析改革对劳务供求双方税后利润及税负的影响,并探讨含税价如何变化,才能使税后利润保持不变。
二、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对劳务提供方税后利润及税负的影响
假定改革前的情况如下:
交通运输劳务提供方甲公司当月因购进燃料承担的进项税是10元,当月提供运输劳务的营业收入是400元,当月缴纳的营业税是12元,其他可税前扣除成本、费用是78元。
交通运输劳务接受方乙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支付的运费是400元,抵扣进项税28元。
假定改革后,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含税的运费仍是400元。
(一)改革前,甲公司的税后利润及税负情况
应纳税所得=400-10-12-78=300
应纳所得税=300*25%=75
税后利润=300-75=225
因为进项税计入成本,营业税在所得税前抵扣,可以少交所得税:(10+12)*25%=5.5,
承担的流转税及因流转税影响的所得税的总税额:
10+12-5.5=16.5
税负率=16.5/400=4.13%
(二)改革后,甲公司的税后利润及税负情况
税后利润的变化情况是:
如果含税价仍是400元,改革后适用11%的税率,则甲公司
应纳增值税=400/(1+11%)*11%-10=39.64-10=29.64
应纳税所得=400/(1+11%)-78=282.36
应纳所得税=282.36*25%=70.59元
税后利润=282.36-70.59=211.77元
税后利润下降13.23(225-211.77)
税负的变化情况是:
进项税10不能计入成本,多交所得税:10*25%=2.5
因原缴纳的营业税12不再扣除多缴所得税:12*25%=3
因营业收入减少39.64(400-360.36)少缴所得税:
39.64*25%=9.91
总的税额为:29.64+2.5+3-9.91=25.23
税负率=25.23/400=6.31%
总税额增加8.73(25.23-16.5),税负率增加2.18个百分点,税后利润下降13.23。
所以,如果交通运输劳务含营业税的价格不变,改征增值税后,劳务提供方,税负可能会上升,税后利润可能下降。当然,如果劳务提供方有大量的进项税,改征增值税后,也许在一段时间内不用缴纳增值税,税负可能暂时下降。
三、甲公司如何维持税后利润不变
甲公司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为了抵消改革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以通过涨价的方式,保持税后利润不变。那么涨价多少,才能保持税后利润不变呢?
假设应涨价X元,即价格达到400+X元后,税后利润保持不变。
不含税价=(400+X)/(1+11%)
应纳税所得=(400+X)/(1+11%)-78
应纳所得税=[(400+X)/(1+11%)-78]*25%
税后利润=[(400+X)/(1+11%)-78]*75%
[(400+X)/(1+11%)-78]*75%=225
X=19.58元
也就是说甲公司将含税价格上涨到419.58元,可以保持与改革前相同的税后利润水平。
那么,劳务接受方能接受涨价吗?这就需要计算税改对劳务接收方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