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又有重大利好出台
5月1日,国际劳动节。我们财税同仁也和“5.1”结缘。2016年的5月1日,我们迎来了营改增的全面试点,营业税退出了历史的舞台。2018年的5月1日,我们又迎来了巨大利好!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将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将从11%降至10%。此外,工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统一上调到500万元,对于部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款予以退还,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上述几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看到上述消息,确实令人振奋。应该说几乎全社会的企业都是受益者,特别是年销售额大于5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中小工商业企业,税率从17%一下子降到3%,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款予以退还,简直不敢想象!厉害了,我的国!
二、监管早已在加强
大家高兴之余,是否还关注了近期出台的几条政策或公开的信息?如: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8〕94号):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税总发〔2017〕124号)执行时间由2018年3月1日调整为2018年5月1日。税总发〔2017〕124号规定了增值税比对的内容、规则和操作流程,如果详细阅读这个文件,我们既佩服比对内容的全面,更钦佩增值税监管思路的高超。
2、国家发改委、民航局、税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自2018年5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将本部门确定的因发生严重失信行为需要纳入限制乘飞机的名单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平台推送给民航局,由其按规定程序纳入限制乘飞机名单。
3、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意见(税总发〔2016〕111号):实名办税有利于厘清纳税人与其办税人员之间委托授权关系,强化法定代表人税收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办税人员对个人信息和信用的重视程度。既能为追究责任提供可靠证据和线索,有效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也能对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降低违法行为发生概率。依托实名办税信息建立诚信办税记录,与信用级别评价紧密关联,实现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现在五证合一工作基本全面完成。一个企业一个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走到哪里都能找到你。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前面说了,“五证合一”后一个企业一个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普票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金税三期立马可以全部掌握一个企业全部的开票信息并实施比对。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如:纳税人销售黄金项链,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输入的商品名称为“黄金项链”,选择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为“金银珠宝首饰”。该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为“珠宝首饰”,则增值税发票票面上会显示并打印“*珠宝首饰*黄金项链”。如果纳税人错误选择其他分类编码,发票票面上将会出现类似“*钢材*黄金项链”或“*电子计算机*黄金项链”的明显错误。企业开发票时再任性开具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立马让你显形。仓库里有什么东西,有多少东西,税务局比你都清楚。
8、金税三期。尽管没有专门下文,但我相信比前面7条政策更深入人心。老板和财务人员几乎没有不知道金税三期的。金税三期就是基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税收征管系统,也是今后一段时期内税收监管的主要手段,其核心理念就是数据管税。金税三期的先进性,一方面在于他强大的数据存储和利用功能,可将所有企业的开票信息实时上传国家税务总局,形成电子底账,并实时进行开票信息比对。另一方面在于他强大的利用国家监管部门获取的运营数据的功能,金税三期将来要和工商、海关、金融、社保、执法等多部门联网,并自动与这些部门的经济数据实施交换,比对企业的资金流和数据流,匡算企业的收入和利润水平,从而让企业的假账现原形。
三、财务必须规范
上述7条政策和1个系统,将把所有企业的开票信息、资金信息、经营信息牢牢管住,企业再想收入不入账隐匿收入、虚列人头购买发票虚增成本等方式逃税,无疑是死路一条。
两年前,在给一家企业做内训时,聊到金税三期,那家老板就问,国家用金税三期管税,不把企业都管死了吗?和搞金税三期的以前同事吃饭,我也向她发出疑问,金税三期发挥功能后,中小企业会不会缴税缴死?她回答很经典,把偷税的企业都缴死,那就公平了,最起码缴税的企业和偷税的企业在一个起跑线上了,谁有本事谁挣钱,不能依靠偷漏税挣钱,不然对依法纳税的企业无法交代。
前两年一直困惑的问题今天终于有了答案,那就是“轻税率,重监管”。“轻税率,重监管”,在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刚刚施行时就有了这个提法。监管手段先进了,严厉了,税率就要降,否则企业受不了,国家也不想把企业征税征死,反过来税率下降了,监管就必须严厉,否则国家财政也受不了。
企业税负重,国家会理解,会在适当时候降低税负,但国家对偷漏税越来越零容忍。作为企业,财务一定要规范,纳税数据一定要真实、准确。“财务规范、纳税准确、风险可控”是今后企业长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四、如何做到财务规范
1、摈弃偷税漏税的传统理念。2010年之前,互联网技术不发达,税收征管系统也不先进,税务机关和企业确实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企业隐匿收入、虚增成本的问题税务机关很难掌握,掌握了也很难查证,偷税漏税才有了空间。现在的互联网太发达了,计算机功能太强大了,税务机关利用金税三期可以分分钟搞定企业的发票流、资金流、信息流,并实时预警。企业老板和财务人员也要认清形势,摈弃偷税漏税的传统理念,改变隐匿收入、虚增成本传统做法,哪个企业改变的越早,将来越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
2、采用合法的手段降低税负。很多老板和财务人员都说,我也想财务规范,但税款受不了、交不起,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实施税务筹划,通过合法手段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国家有很多减免税、递延纳税、不征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的政策规定,我们可以去套用、去享受这些政策,即使套用不上,还可以利用关联交易定价去避税。当然这些税务筹划具体操作起来是很复杂的,且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但毕竟是今后降低税收负担的合法可行做法。
3、“外脑+内脑”,聘请专业的税务顾问。企业老板大多不懂财务,更不了解税收,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的了解很多时候也是“半瓶醋”,一知半解,企业老板和财务人员了解企业发展历史、行业特点、经营模式、账务处理,但专业性差,视野窄;中介机构视野宽、专业性强,但往往对一个企业缺乏系统的了解。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就是内脑外脑相结合,聘请专业的税务顾问。日常的财税疑难问题自己解决,专业性强、操作难度大的交由外部顾问机构解决。
作者: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昆山分所合伙人 张胜,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昆山分所总监 杨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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