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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亚洲——大洋洲税务师协会(AOTCA)会议的三点思考
2024年09月24日

2023年10月31日到11月2日,亚洲一大洋洲税务师协会(AOTCA)会议在日本东京召开,来自亚太区域22个国家和地区的会议代表齐聚一堂,讨论涉税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征纳双方、吸引境外投资、保护对外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影响。作为疫情之后线下召开的一次年会,且会议主题是双支柱(Pilar Ⅰ and Ⅱ,以下简称“双支柱”)、纳税人合规和人工智能(AI)对税收的影响等热点问题,本次会议得到了与会者的高度重视。

基于税务专业人士的视角,笔者谈谈关于会议的三点思考。

第一,亚太区域高度关注双支柱的立法进程。部分国家/地区已经正式公布了双支柱法案和具体时间,例如:新加坡在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日本在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支柱二相关政策;有的国家和地区(例如澳大利亚、荷兰、西班牙等)已经启动了立法的公众咨询。笔者在日常服务中接触到的很多大型企业,都非常关注双支柱的进程及其对本集团的影响,有的集团已经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定性和定量的研究。大型集团不仅关注支柱二的影响,而且会在跟踪于2024年1月1日生效的支柱一中Amount B规则对纳税人海外架构中基本营销和分销利润影响的基础上,相应调整其全球供应链、生产和销售的架构。2021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就数字经济税收“双支柱”问题进行了三期释疑,但双支柱的进程在不断变化和发展,各国的推进节奏也不尽相同,对此笔者有两点建议。一是从全国人大和国家财税主管部门的层面,大力普及和宣传双支柱的相关知识及其进展,及时听取纳税人、行业协会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并厘清有关定义,积极主动在OECD和G20等国际组织发声。在应对不同国家/地区之间征税权和纳税人权益的争议时,提前制定周全的预案,给予纳税人及时的专业技术支持,这样既能维护国家税收利益,还能积极维护对外投资的中国企业利益。二是中国税务师要积极掌握双支柱的相关知识,为走出去投资经营的中国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专业服务。

第二,纳税人合规已成为税务治理的重要手段。会议举办了一场关于纳税人合规的专题讨论,数位专家从纳税人心理和伦理、税务师在税务合规中的作用、强制合规和非强制合规体系建立、税务合规立法和完善等维度阐述其专业观点。令笔者印象深刻的有两点。一是部分国家强制性地将税务师出具的报告作为国家税务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韩国和日本早些年间已经建立了纳税人提供税务师报告制度。在日本,2021财年分别有89.5%和87.1%的企业所得税和遗产税纳税人委托税理士出具专业报告,报告的税种涉及企业所得税、遗产税和个人所得税。韩国则建立了CCFS制度,即由税务士出具的税务合规报告,主要聚焦在企业所得税和自然人企业主。二是绝大多数国家已经利用信息化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和纳税人的税务合规水准。如日本和韩国都要求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财务和税务信息,马来西亚在2024年1月正式推广使用了电子发票,我国也在大力推进数电发票的覆盖面。这些强制性的措施会促使纳税人不断提升自己的税务合规能力。对此笔者有两点建议,一是征纳双方和涉税专业服务人员要积极拥抱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二是财税主管部门要重视发挥税务师在税务治理体系中的专业作用。

第三,税务师行业应该更加主动地融入国家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在与其他国家/地区代表的交流中,可以深刻感受到同行们正在积极参与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这些国家/地区也都非常重视发挥税务师行业的专业作用。税务师行业是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的主力军,近年来税务师行业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通过人大、政协和税务师协会等渠道建言献策,主动在国际税务层面发出来自中国的专业声音,已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加强社会协同,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是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的重要内容。税务师行业作为涉税专业服务主力军,应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融入和服务国家监督体系大局,切实发挥应有的财会监督作用,助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文已发表于《注册税务师》

作者: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 孙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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