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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为啥要修订?税务总局权威解读
2018年02月09日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以下简称《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为了便于纳税人准确理解和填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就报表的修订背景、修订原则和修订内容进行了权威详解。

年度纳税申报表修订的背景、原则以及修订后的报表结构

       为啥要修订年度纳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以下简称《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自2014年发布以来,在协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提升纳税遵从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组合型、多级式”的表单架构基本满足了不同行业纳税人和重点征管事项的填报要求。但是,随着企业所得税政策不断完善,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纳税申报表所承载的职能越来越多,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如:为确保税收政策落地见效提供有力支持,为构建现代化纳税信用体系提供重要保证,为税务机关实施风险管理提供信息来源等等。因此,在总结和评估三年以来《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实际执行效果,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修订后的《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
       修订报表遵循三个原则
       《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在保持《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整体架构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通过集成表单填报内容、优化逻辑校验关系、加大风险预警提示,全面增强政策执行确定性,在保证税收安全和征管有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为纳税人减轻填报负担、减少涉税风险。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以贯彻落实国家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核心,确保各项所得税政策得到有效贯彻与执行。
       二是以精准填报为目标、以智能填报为保障,确保所得税申报数据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三是以征纳互信为基础,立足表单和数据项的能用、易用和够用,确保税收征管效能得到持续提升。
       新报表逻辑关系更加清晰
       修订后的《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由37张表单组成,其中必填表2张,选填表35张,较《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减少4张表单,体系结构更加紧密,栏次设置更加合理,逻辑关系更加清晰。
       从填报内容看,全套申报表由反映纳税人整体情况(2张)以及反映会计核算(6张)、纳税调整(13张)、弥补亏损(1张)、税收优惠(9张)、境外税收(4张)、汇总纳税(2张)等明细情况的“1+6”表单体系组成。
       从表单结构看,全套申报表分为基础信息表(1张)、主表(1张)、一级明细表(6张)、二级明细表(25张)和三级明细表(4张),表单数据逐级汇总,环环相扣。
       从使用频率看,绝大部分纳税人实际填报表单的数量在8张~10张左右。《企业基础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期间费用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等,为常用表单。除此之外,纳税人应当根据行业类型、业务发生情况正确选择适合本企业的表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