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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6月30日前完成这项年报,否则后果很严重!
2018年05月29日

提醒

2017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2017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逾期或不报年报后果挺严重

(1)企业未按时进行工商年报的,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超过三年仍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商事主体和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各行政机关将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取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联合惩戒措施。

切记

(1)每年6月30日之前,一定要及时进行工商年报的,否则就会直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年报填写信息一定要准确,工商部门每年都会对年报进行不低于3%的双随机抽查,如果被查到年报填写信息不实,还是“经营异常”,且没有按时交年报或年报造假都是会被罚款的。

(3)公司地址一定要真实准确,如果根据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找不到公司,那就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只有把地址重新变更好之后企业才会移除异常名录。

来源:中税答疑新媒体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