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参与者实行以下税收政策: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财税〔2017〕6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第一条
二、政策分析
今天我们来聊聊关于企业对外捐赠的税前扣除问题,众所周知,捐赠支出是可以税前扣除的,那么关于扣除标准,您知道多少?下面我们就通过一张表格来归纳一下:
三、政策要点
1.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才可以税前扣除。
2.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才能税前扣除。
3.若是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捐赠,这里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必须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即公益性社会组织位于财政、税务、民政部门联合公布的名单里,且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属于名单所属年度。
4.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
四、案例介绍
案例一:
某公司2019年4月份通过县政府对外捐赠10万元,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并取得了合规的捐赠收据。
分析:在企业2019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案例二:
某公司2019年4月份通过县政府对外捐赠10万元,用于目标脱贫地区,并取得了合规的捐赠收据。
分析:允许在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全额税前扣除,不受年度利润总额12%限制。
来源:上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