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2019〕51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进行调整,现将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中汇坚守匠心,秉持专业,不断积累沉淀多年服务的经验和案例,通过多维视角,为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客户提供创新的经营思维模式和运营解决方案。
税委会〔2019〕51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进行调整,现将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