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指出根据破产案件审理需要,将从包括税务师事务所在内的符合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中增补破产管理人。这标志着税务师事务所成为破产管理人有了现实依据。这与中汇(浙江)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浙江省人大常委袁小强先生的努力密不可分。他于2018年、2020年两次在浙江省人代会中提出建议,在破产案件管理中,应该发挥税务师专业优势,将符合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纳入破产管理人名册,更好地促进破产企业依法纳税、充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保障债权人合法利益。浙江省高院对此非常重视,除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征求外,还多次登门拜访中汇(浙江)税务师事务所,听取人大代表意见。
税务师加入破产管理人队伍,有利于充实管理人队伍力量,特别是提高管理人处理破产清算、重整案件中复杂涉税问题的能力。未来税务师将与律师、会计师合作,积极参与破产项目管理,在其领域中发挥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