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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可以按半年享受啦~提早准备别错过~
2021年08月26日

为使企业尽早享受到优惠,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现在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那上半年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应该如何申报享受呢?

上半年的研发费用可以允许企业在10月份办理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选择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优惠。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

那我到在申报研发费加计扣除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即可,无需报送备案材料。但应该做好以下材料的留存备查:

1.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 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 委托境外研发银行支付凭证和受托方开具的收款凭据;

5. 当年委托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资料。

6. 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7. 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8. “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9. 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10. 科技型中小企业取得的入库登记编号证明资料;

11. 创意设计活动相关合同;

12. 创意设计活动相关费用核算情况的说明。

那万一到时候第三季度(9月份)预缴的时候申报的时候忘记申报了,年度汇算的时候可以申报吗?

当然可以。如果企业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仍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那是不是所有的企业公司都可以提前预缴申报呢?

只要是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条件的企业, 均可在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企业所得税时,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提醒

加计扣除适用活动:

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加计扣除不适用行业:

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不可享受

来源:上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