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7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年度报告《2020世界知识产权指标》。报告中提到中国作为知识产权强国,专利申请量近24年来首次出现下降,主要原因是中国实行了旨在优化申请结构和提高申请质量的整体监管转型,从而导致其申请量有所下降。
这其实是件好事,也是知识产权由量到质转化所必需经历的过程,说明国家层面把提高知识产权含金量和提高专利申请质量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从而为更好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到2035年最终建成一大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的规划打下夯实的基础。
一、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评价特点和变化趋势
高新技术企业评价体系中对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这四项指标进行细分评价。四项评价指标无一不体现出高新技术企业的“高”和“新”。随着对知识产权指标要求的提升,对其他三项关联指标的要求也相应提高了。可以说高新技术企业的门槛在不断地提高,这也符合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
二、国家层面的政策导向和江苏省的现实问题
(一)健康有序的积极鼓励政策。在国家层面的经济、财政、税收政策引导下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动下,我国各省市也相继出台了针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财政奖补政策和相关行政指标,特别是自2018年开始近三年的密集优惠政策的出台,使高新技术企业的增量、总量大幅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得到高质量的发展。
(二)江苏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情况。以江苏省近三年为例,全省2018年申报数14,228家公示数8,806家通过率为61.89%,2019年申报数17,208家公示数10,689家通过率为62.12%,2020年申报数24,641家公示数13,114家通过率为53.22%。
1.数据指标分析。2019年较2018年申报数绝对值增加2,980家,增长率为20.94%;通过数绝对值增加1,883家,增长率为21.38%;2020年相较2019年申报数绝对值增加7,433家,增长率为43.20%;通过数绝对值增加2,425家,增长率为22.69%。从同比增幅来看,2020年申报增长率较2019年增幅为106.21%,而通过数增长率仅为6.13%。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热度不减,通过率显著下降。经过前一轮密集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财政奖补政策的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市场高速发展,特别近三年深度挖掘使得潜在高新技术企业质量有所下降,知识产权含金量也相对不高。而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行旨在优化申请结构和提高申请质量的整体监管转型阶段,知识产权的监管要求不断提高,未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通过率逐年下降会是大概率的现象。
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违规现象层出不穷。在密集财政奖补政策和行政指标的驱使下出现不少知识产权含金量较低,以取得财政奖补资金为目标而包装申报的“伪高企”,在申报过程中甚至出现伪造知识产权证书、II类知识产权恶意重复使用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存疑等违法、违规现象。未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不断简化,势必对税务部门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税务机关监管工作的变化趋势
结合《国务院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20〕123号文件来看,其中第18条完善财税支持政策中提及的对在京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实行“报备即批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即可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等相关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此类文件的出台对税务部门在高新技术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方法和管理能力又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
四、思考后的几点建议
基于此,我们建议税务部门应加强管理层面的实际监管与控制,完善政策层面的理论引导与支持,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管理层面
1.需要在即将上线的“金税四期”系统中建立完善的高新技术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
2.修订和完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指标要求,完善申报表主表及附表,强化表内、表间稽核关系,通过大数据进行远程监管和风险比对。
3.税务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可以提高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抽查比例,力争达到三年重新认定期间的全覆盖,对于“伪高新”企业坚决取缔,按相关税收规定追缴税款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二)政策层面
1.应该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的规律,健全并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政策为导向为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增值税方面。建议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与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收入相匹配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即征即退或按一定比例退税,也可对相匹配的增值税税率适用优惠低税率等,以促进初创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企业所得税方面。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建议在此基础上再加大优惠力度,降至或接近于财税【2019】13号文《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中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水平,以满足实际情况中成长期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
4.研发费加计扣除方面。建议提高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比例,可以从现行的75%提高到100%甚至到150%,用优惠政策引导高新技术企业规范研究开发活动、建立健全研发制度、加大研究开发费用投入,从而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含金量。
综上所述,我们应以税收优惠政策为基础的宏观经济政策为主,政府财政奖补政策为辅,相互结合的多维度、多层次综合优惠政策来有效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的世界高地。
作者: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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